关于转发市卫健委开展2022年“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医疗卫生领域人才申报的通知

省部属及企业医疗机构、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各区卫健局:

      为贯彻全市人才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市战略,落实武汉卫生健康人才“十四五”规划,支持培养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提升武汉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决定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医疗卫生领域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武汉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含省部属、市属、区属及以下、高校、企业、民营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临床医学、公共卫生、预防保健、中医药、护理等专业)。2022年,将选拔100名“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医疗卫生领域人才。具体申报名额另行通知。


      二、选拔要求

      选拔对象注重向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一线机构、岗位倾斜,原则上40周岁以下的人才占比不低于50%,公共卫生人才占比不低于20%,卫生管理人才占比不低于5%。

      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参与选拔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选拔总数的5%。对推荐处级干部、主要领导(法人代表)的,需事先征得市卫健委党委同意。已入选国家、湖北省人才计划或武汉市战略科技、产业领军等同类人才计划的人才原则上不再申报本专项。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武汉市工作3年以上。

      3.具备严谨公正的科学精神,坚持求真务实,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4.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在引领创新、改革攻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近三年无重大医疗事故、工作差错,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选拔条件

      1.申请人年龄一般在40周岁(含)以下,其中公共卫生类别在45周岁(含)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医疗卫生工作经验,在本专业工作实践或科学研究中崭露头角,具有发展潜能,业务技术和专业能力得到社会和同行公认。入选本项目后,原则上须继续在武汉地区卫生健康行业全职工作5年(含)以上。

      3.综合评价申请人在SCI或核心期刊杂志发表论文、承担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和获得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奖项等情况。

      4.公共卫生人才和卫生管理人才选拔条件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四、申报与选拔程序

      (一)发布通知。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省部属及企业医疗机构由市卫健委负责通知。区属、基层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由辖区卫健局负责通知。市卫健委官网、相关新媒体官方账号将同步在网络进行发布宣传。

      (二)个人申请。符合选拔条件的对象于10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报人员填写《“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医疗卫生领域申报书》(附件2),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单位推荐。各单位经集体研究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定推荐人选,并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医疗卫生领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医疗卫生领域申报书》(附件2)和有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归口提交。省部属及企业医疗机构、市属医疗卫生机构于10月21日前向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区属、基层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向所在辖区卫生健康局申报,经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于10月21日前向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各单位要对申报人选的条件、资格进行初审,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严把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

      (五)评审认定。市卫健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推荐顺序,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差额建议人选名单(原则上40周岁以下的建议人选不低于不能50%),经委党委会研究审议后,报市委人才办汇总。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入选人才。


      五、培养支持政策

      (一)市委人才办为入选人才颁发证书,并将入选人才纳入市级人才服务范围。

      (二)对入选人才给予6万元资金资助,分3年拨付,每年2万元,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工作和生活补贴、专题研究、学术交流等。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拨付配套资金。

      (三)优先推荐入选人才申报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和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重大成果转化、优势学科建设等项目。优先推荐入选人才参与研读深造、国内外学术交流、专业培训、锻炼挂职等。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医疗卫生领域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卫健委党委牵头,委组织人事处和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负责通知发布、专家评审等工作;市卫健委相关处室协同做好评审选拔工作。用人单位负责做好入选人才的经费拨付、服务管理等工作。各单位定期会商专项计划实施中的重要事项,解决存在问题,确保计划有序推进落实。

      (二)实行动态管理。对入选人才实行动态管理,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为入选人才提供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和便利服务。入选人才在管理期内工作单位调整、职务变化的,应及时报市卫健委和市委人才办备案。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骗取资助,将撤销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

      (三)落实资金保障。“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所需资金从“武汉英才”计划专项资金中列支,市卫健委负责将市级资助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拨付配套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工作和生活补贴、培训活动、专题研究、学术交流等。用人单位要保障资金足额安排、优先保障、规范运作。


      联系人:

   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易昕苑,电话:85697938,电子邮箱:550285007@qq.com。

   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李琼,电话:18186602343,电子邮箱:wuhankw666@163.com。


附件:1.“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医疗卫生领域推荐人选汇总表

          2. “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医疗卫生领域申报书

          3. 申报材料清单



武汉市卫健委

 2022年9月21日



      注:请大家仔细阅读通知内容,有意向申报者于2022年10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医院人事处。过期不候,请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