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2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武大研字〔202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宗旨,严格按照招生细则和招生指标进行录取。为做到“增强服务意识,以考生为本”,切实做好2022年我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付宏宇

成员:边专、江应安、陈智、赵心臣、程勇、尚政军、廖幼文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2.复试小组组成及职责

  我院将组成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不少于5人,另安排记录员2名现场记录,协助组长工作。

3. 监督巡视机制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建立监督巡视机制,在考试过程中,接受招生领导小组和纪委监管并指导,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学位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计划招生数

推免接收人数

统考计划招生数

上线人数(不含专项计划)

复试比例(%)

政治

外国语

口腔综合

总分

科学学位

100301

口腔基础医学

60

60

190

325

28

15

2

17

130%

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

11

专业学位

105200

口腔医学

60

60

200

345

76

52

24

32

133%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我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三、复试安排及要求

1. 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须核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和准考证。我院将认真核对考生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请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请将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准考证电子版形成一个PDF文件)以及《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请下载后打印签字后扫描为PDF)于3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yuwy@whu.edu.cn(请将审查资料文件和《诚信复试承诺书》分别命名为 “审查资料-姓名”、“承诺书-姓名”,邮件以为“资格审查材料-姓名”为主题) 

2. 复试形式及时间

  形式: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使用腾讯会议、钉钉和微信三个平台,腾讯会议作为主面试平台,钉钉作为监考平台,微信作为备选平台。

  招生工作小组将提前摸排复试考生情况,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以及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做好兜底支持保障。

时间:2022年3月29日(周二)

上午 8:30-8:50 线上复试介绍

     9:00-11:00 专业考试

     学术学位考生:口腔生物学

     专业学位考生:临床病例分析

下午 14:00-17:00 科学学位考生综合面试

     13:00-18:00 专业学位考生综合面试 

3. 复试要求

  考生进入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前须对考生身份进行确认,考生需手持身份证正面放在胸前面对摄像头保持三秒后,并手持面对摄像头环绕360度,确保复试空间没有其他无关人员。所有考生的在复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做考试无关事情或离开视频,将视为作弊,取消本次考试成绩。若考生恶意断线,本次考试无效。


四、复试内容和成绩核算

  主要考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运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表达能力、培养潜力等。

  复试由专业考试、综合面试组成,专业考试为口腔生物学(科学学位)或临床病例分析(专业学位),综合面试由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以上三个考试科目均按百分制计算,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 学术学位考生专业考试为专业课笔试。考生在空白A4纸写出对应的答案。答题结束后签名、拍照,形成PDF文件,于考试结束发送至指定邮箱,超过时间记0分。考官根据书面答卷打分。

2. 专业学位考生专业考试为临床病例分析,学生随机在病例库中抽取任一方向病例进行现场解答。考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现场打分。考生专业面试结束后将“问”与“答”如实写在答题纸上(A4白纸),签名拍照形成PDF文件于考后半小时以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该书面答卷不作为打分依据,仅作为考试记录,用于存档。

3. 综合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考生先进行英文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后回答考官问题。考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现场打分。考生结束后将口头发言如实写在答题纸上(A4白纸),签名拍照形成PDF文件于考后半小时以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该书面答卷不作为打分依据,仅作为考试记录,用于存档。

4. 成绩核算计算公式: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作为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40%。

综合面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50%+综合能力测试*50%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考试*50% +综合面试*50%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五、调剂政策及调剂复试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不接受调剂,口腔基础医学学术学位剩余两个调剂名额,调剂通知将另行发布。


六、复试要求及考前准备

  考生考试过程中不得佩戴口罩,不得中途离场。复试前,考生需手持身份证正面放在胸前面对摄像头保持三秒,并手持面对摄像头环绕360度,确保复试空间没有其他无关人员。复试时,考生应距离电脑屏幕1米距离,保持双手在双屏幕中显示,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复试前应做好以下准备:

1. 提前选好远程复试场所,复试场所应选择光线明亮、相对独立、整洁的空间。桌上没有与复试无关的物品,如书籍、水杯、眼镜等;

2. 提前准备好2个设备,如电脑与手机各1部或2部手机,一台设备作为第一屏幕,用远程复试,一台设备作为第二屏幕,用于监考。设备需使用支架固定,确保设备的摄像头和麦克运行正常,并调整好摄像角度并。如使用手机,请提前充满电,并将电话设置为“免打扰模式”,避免无关人员干扰。

3. 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钉钉”和“微信”三个软件,“腾讯会议”用于远程复试,“钉钉”件用于考试监控,“微信”作为备用。

4. 提前测试调试好网络,避免复试过程中掉线、断网等情况。建议采用有线宽带连接(非Wifi)进行面试。

5. 提前准备多张空白A4纸和笔;

6. 提前参加网络测试,网络测试通知将另行发布。


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环境视频断线(黑屏、或白屏)时,由考官决定是否提醒考生处置。作为预防措施,考生需使用较新型号的手机或电脑,确保该手机在一个稳固的位置,最大程度减少第二部设备问题的风险。

2. 如对考生身份有怀疑,复试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电子版及考场现场表现或录像仔细鉴别,核实情况。如确系代考,将按《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录在册,报武汉大学研究生硕士招生办。

3. 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晕场或突发疾病的,若经简易处理后可继续考试的,可继续复试。若身体突发疾病难以坚持者,应退场治疗。请考生做好准备,原则上面试期间不允许上厕所。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采取“函调”的方式。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考生的现实表现材料,需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印章。


九、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原则及奖学金

  依据总评成绩,按报考专业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或复试科目任意一门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复试录取后,考生填报导师志愿,与导师双向选择。

  奖学金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行。


十一、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 咨询电话:027-87686105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电子邮箱:yuwy@whu.edu.cn 

复试考试QQ群:328463912

 (请上线考生务必尽快实名加群)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咨询电话:027-68754125 

电子邮箱:wdyz@whu.edu.cn 



附件一:《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