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2025年全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示》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教师资格证申请对象为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含聘期制教师)、专职学生辅导员、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证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为所在医院临床教学在编在岗人员。

(二)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提供由所属医院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两年内承担临床教学任务(课表)及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的相关证明(加盖医院教务部门公章)。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报名时间

网报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8:30,网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17:00。

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12日—9月19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医院人事处,填写《202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1),所在单位审核并汇总申请材料

2.申请人到所在单位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博士学位申报人员,第3、4、6项材料可不提供):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上报名后生成)。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请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4)《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湖北省教师资格体检表1份(见附件2),需要是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报告(体检表需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附上血液化验单、心电图单);若有一年内的二级以上医院其他体检结果,有医生签名,并注明“体检合格”,且包含省资格认定体检表内所有检查项目的,可视为有效。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集中体检将于2025年7月8日至7月18日(工作日)在校医院(文理学部)进行,请相关人员按时参加。

(6)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表各1份,见附件3)。

(7)由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两年内教学任务(课表)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辅导员教学任务可由学工部门提供(加盖公章)。

(8)与系统提交同一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单位、报名号)。

(9)申请人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微信关注公众号“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微警务”中的“无犯罪业务”申请;外省户籍关注微信公众号需改为“本省名称+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正常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

(10)《武汉大学新教工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网上报名填写单位统一为“武汉大学”(特别提示:“工作单位”只能是高校,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任意增加或删减;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任教学科的填报,需选择到子学科,带“类” 的学科一律不予认定,各大类可以点击展开详细目录,然后选择。专职辅导员任教学科只能选择“思想政治教育”

(三)以上涉及的表格详见附件,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申请材料依序整理并夹好。


注:请仔细阅读通知内容,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准备现场确认材料,于2025年9月19日(周)前提交至医院人事处。过期不候,请相互转告!【温馨提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网上报名“填写单位”统一为“武汉大学”,不要添加院系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