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远程医疗产业化建设项目(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光谷院区)装修及专项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远程医疗产业化建设项目(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光谷院区)装修及专项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HBZX-201604FJ-140005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604FJ-14000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远程医疗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73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183号以及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鄂卫函【2019】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大学口腔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路9号 
 建设规模:规划占地面积14981m2,总建筑面积57361.27m2,分为A#、B#、C#(含连廊)、D#四栋塔楼和设备用房。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业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追踪审计,包含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口腔远程医疗产业化建设项目前期主体建筑工程与本期专项及装饰装修项目全过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预算、结算、标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4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12-01。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1.会计师事务所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并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会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 会计师事务所投标人应将具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跟踪审计或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投标人应将具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跟踪审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类似项目业绩指: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投资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和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02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大学口腔医院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37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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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寇树明

联系人:

李超、吴妮敏、田翠、陈瑜

电话:

027-87873850

电话:

027-837630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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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