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有关通告精神,为配合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排查、分类诊疗和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等工作,现将有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开展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由学校各二级单位逐一通知到本单位的每一名在职教职工(含合同制)、学生和离退休人员,配合居住地所在社区做好每天的体温监测和日报告工作,要求及时报告体温超过 37.3℃及其他身体不适情况,由各单位每天汇总后及时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留校学生由学校统一配发体温计,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落实发放;由于学校医院体温计库存十分有限,部分校内居住教职工若家里没有温度计,可拨打相应社区咨询电话或通过所在单位协调,由社区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商校医院配送温度计上门。

       二、规范“四类人员”摸排隔离诊治工作(四类重点人群为: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根据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患者收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各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从即日起,原则上只能收治确诊的重症病例和危重症病例,以及疑似的危重症病例。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患者,确诊轻症患者,由街道安排车辆送至方舱医院或区确诊轻症医院,如新就诊的由定点收治医院暂时留观并及时通知区指挥部安排送往区隔离点或指定方舱医院收治;已经收治的定点收治医院要及时办理出院手续,通知所在区指挥部送往社区隔离点或指定方舱医院。如果患者户籍地不在本辖区的,由本辖区指挥部先行安排收治,然后通知户籍所在地指挥部将患者转运到户籍所在地社区隔离点或指定方舱医院收治”。为落实上述通知精神,按照属地原则做好居住在武汉大学辖区内师生员工就诊、收治及有关管理工作,现明确:

       1.居住在武汉大学辖区内凡是有发热或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及其它感冒症状的师生员工,请到位于工学部的武汉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独立诊区就诊筛查(滞留市外患者在所在地就近就诊),进行血常规和全胸片检查,由校医院做好分类处理。

       2.筛查出的新冠肺炎疑似重症患者,由武汉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独立诊区立即开具转诊单到人民医院或中南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由区指挥部或街道安排车辆送至转诊医院,在人民医院或中南医院给予肺部 CT 检查和新型冠状病毒的核酸检测,尽快明确诊断。在等待结果期间,由校医院和社区及时联系区指挥部或街道安排送往指定隔离点;疑似轻症患者,街道安排车辆送至对口疑似隔离点。疑似隔离点提供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两次阴性,患者自行前往普通医疗机构就诊。检测结果阳性的,由隔离点申请区指挥部转至方舱医院或定点医院治疗。

       3.明确诊断的新冠肺炎重症和危重症患者以及疑似的危重症患者,由学校全力协调人民医院和中南医院收治。

       4.明确诊断的新冠肺炎的轻症患者,由校医院和社区及时联系区指挥部或街道安排送往我校轻症患者隔离点或指定方舱医院收治。

       5.经过排查后的普通发热患者和无症状的密切接触人员,由街道和社区安排送往有关酒店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

       6.居住在武汉市校外的师生员工,由当地社区按照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进行分诊和救治。如确有需要,也可到武汉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独立诊区进行就诊。

       7.对于在方舱医院和各个隔离点隔离的学校师生员工,由校医院做好医学追踪登记,所在二级单位做好后续的生活关怀和心理指导。校内社区设 24 小时值班电话,为居民提供咨询服务和必要帮助, 文理学部珞珈社区值班电话:68762519,18986080295;工学部茶港社区值班电话:68773481 , 18062032469 ; 信息学 部测绘社 区值 班电话:87387288,13476170288;医学部高家湾社区值班电话:68759412,13986133371。

       三、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全校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全校师生要本着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做好集中收治和隔离措施,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应收尽收,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力度。全校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持续加强戴口罩、勤洗手和消毒等防控措施的普及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防护知识深入人心。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房前、屋后的公共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室内卫生,改善居住环境卫生。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师生及家庭成员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因地、因校、因师、因生制宜做好在家学习的组织工作,一律不得组织集中线下教学、培训、考试等活动。要与属地街道、社区加强联系,动员党员干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就近就地支持帮助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同心协力、严防死守,坚决避免疫情在校园内蔓延。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