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为便于医院教职工对过渡性住房的需求,按照《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周转房有偿使用实施细则》(武大口院[2019]23号)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医院聘用的教职工,需要临时性解决过渡性住房的。

2. 医院聘用的高层次人才,需要临时性解决过渡性住房的。

二.周转房类型

       武汉大学口腔医院为双人入住,审批通过后由院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房间提供单人床1张/人、桌子1张/人、衣柜1个/人、椅子1把/人。床上用品等其他自行采购。

三.周转期与租金

1. 周转房租赁最多不超过五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仍需承租的,必须在合同结束前一个月向周转房主管部门院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由院务处汇同相关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房间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到期租赁合同收取相关租金等其他费用。过渡期届满后必须退出承租房,未获批准拒绝腾退的,医院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2. 医院提供的周转房租金,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周转房收费以现有的净使用年份为基数,收费标准暂定为第一年800元/月/房、第二年800元/月/房、第三年1000元/月/房、第四年2500元/月/房、第五年5000元/月/房。

四、申请流程

1.填写《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周转房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表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交到院务处综合办公室。

五、工作安排

1.11月19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在院务处综合办公室接收申请,进行初审。

2.初审合格后,提交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周转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后按房源及评审排序对拟同意申请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3.公示完成后,院务处电话通知教职工本人,签署《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周转房租赁协议》,安排办理入住。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院务处综合办公室蔡国汉。

联系电话:027-87686156 

附件: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周转房申请表


院务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