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宗旨,严格按照招生细则和招生指标进行录取。为做到“增强服务意识,以考生为本”,切实做好2019年我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边专   付宏宇 

成员:陈智   台保军    赵心臣   程勇   尚政军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2.复试小组组成及职责

以专业方向为单位组成复试小组(1组:牙体牙髓+全科、2组:牙周+粘膜+

预防+儿牙、3组:修复+种植、4组:外科+放射+病理、5组:正畸(正畸方向已在推免中完成招生任务))。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各学科主任为复试小组组长,另安排记录员1名现场记录,协助组长工作。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招生数

推免接收 数

第一志愿上线数

(含夏令营)

统考指标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学术学位

100301口腔基础医学

100302口腔临床医学

55

60

195

 

320

24

10

16

14

专业学位

105200口腔医学

55

60

200

 

335

60

23

48

37

合计

 

 

 

 

 

84

33

64

51

参加复试考生分数线均不能低于国家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学生,复试分数线待国家线公布后,由学院另行公告。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参加2018年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暑期夏令营并取得优秀营员资格的学生,考研的第一志愿填报武汉大学且报考专业及方向与参加夏令营一致,如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经体检、政审合格,服从专业调剂,可免复试录取。

四、调剂政策

1.仅对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进行专业方向间的调剂,从生源相对充足的专业方向向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调剂。

2.第一志愿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口腔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但报考口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五、复试要求

1.复试内容和成绩核算

主要考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培养潜力等。

复试科目包括专业基础课、外语口语、外语听力、综合面试。每门考试科目和复试综合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计算公示为: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基础课考试*25%+英语口语*25%+英语听力*25%+综合面试*25%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综合成绩×50%

2.复试安排:

报到:3月20日(周三)8:00-10:30  

10:45复试同学召开复试工作会;

体检:3月21日(周四)上午体检

复试:3月20日(周三)专业考试

              学术学位考生:《口腔生物学》14:00-16:00

专业学位考生:临床技能操作14:00

3月21日(周四)13:00-17:30英语听力及英语口语

3月22日(周五)上午8:30-11:00第一轮综合面试

                           下午 2:00-5:30 第二轮综合面试

报到地点:口腔医学院科研办公室(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2号楼14楼会议室)

复试考试详细安排及要求我们将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用

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报到时(时间)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进行资格审核,工作人员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报到及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报到单”,每位考生到武大财务缴纳复试费100元。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的方式。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八、录取原则及奖学金

依据总评成绩,按专业方向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或复试科目任意一门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复试录取后,各学科考生填报导师志愿,与导师双向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免复试录取的优秀营员,为便于导师-学生双向选择,需在复试期间参加调入专业考核。

奖学金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行。

九、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 027-87686105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科研办公室)

       请在法定工作日内拨打:(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Email:chensiwei0216@163.com

复试考试QQ群:808457321          (请复试考生务必实名申请,尽快加入)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电话 027-68754125   68754096

Email:wdyzjc@whu.edu.cn      

 

附件一: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二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临床技能操作考试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