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有关问题

                  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有关问题

1.什么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

第一条 为更好地实施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加强武汉大学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武汉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的宗旨是探索"创造、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法,营造有利于"三创"型人才成长的软硬件环境,培养一批具有"三创"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拔尖人才。

第三条 武汉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以项目为研究载体,注重过程训练,注重方案设计,注重激发学生科学研究兴趣,注重培养自主学习、团队协作以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如何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答: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学校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毕业年级学生以及长学制五年级以上非本科阶段学生均不得申报。

一、申报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是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申请并独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我校目前主要有校级项目和国家项目两类,国家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真实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二)学院(系)需建立项目运行的保障机制,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由学院、指导教师、企业或政府部门资助等途径自筹经费的学生可以不受学校计划的限制参加校级项目申报,但需要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项目不得超过三项。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得超过两位。

三、申报经费

国家项目中的创新训练项目为5000-10000/项;创业训练项目为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为5万元/项。校级项目1000/项。

四、申报程序 (以16年项目为例)

(一) 2016 2 25 - 3 18 日 ,各项目团队负责人落实选题、指导老师及成员,并负责申报材料的搜集与整理工作。

(二) 2016 3 21 -25日,各项目负责人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武汉大学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见附件一),并向所在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

(三) 2016 3 28 - 4 日 ,各学院(系)自行组织答辩,按项目类型及成绩高低填制《武汉大学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汇总表》(见附件二)。学院(系)向学校推荐的国家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武汉大学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一式五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三)。

(四) 2016 4 11日 ,学院(系)提交申报材料至本科生院209室。国家项目具体申报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校级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20163月至20173月),中期报告(表)提交时间为20169月。

国家项目完成期限为两学年(20163月至201712月),中期报告(表)提交时间为20173月。

上述电子材料一律使用office2003版本,以学院(系)为单位,压缩后集中发送至邮箱 shijianban@qq.com

 

附件:1. 武汉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

      2. 武汉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汇总表

      3.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3.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2017年后立项项目由负责人所在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本科办”)具体管理,负责立项项目合同签订、阶段检查、结题验收、经费管理等相关环节,本科生院教务处根据合同约定对项目运行进行审查,并通报结果。为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请项目负责人及各学院(系)均在武汉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上完成项目流程实施、项目经费管理等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系统网址:http://210.42.121.231/cxxl/)。

一、项目实施流程(以2017年为例)

校级项目起止时间为2017410日至2018430日。2017510日前,负责人在系统上提交合同书;20179月中旬,在系统上提交中期材料;20183月上旬,在系统上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国家级项目起止时间为2017410日至20181130日。2017510日前,负责人在系统上提交合同书;20179月中旬,在系统上提交初期材料;20183月上旬,提交中期材料;201811月底,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请各学院(系)本科办分别在合同规定时段内集中在系统上审核项目合同书、初期材料、中期材料及结题验收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务处审查、备案。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为提高各学院(系)经费使用绩效,保证经费使用进度,特将国家级项目经费、校级项目经费均下放到学院(系),在各自学院(系)集中报销。国家级项目分别在学生提交初期、中期和结题材料,并在系统中填写相应阶段的“项目列支”,经各自学院(系)审核合格后,每阶段报销1/3;校级项目分别在学生提交中期材料和结题材料,并在系统中填写相应阶段的“项目列支”,经各自学院(系)审核合格后,每阶段报销1/2

4.财务报销相关规定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DMwODAxMg==&mid=2656502474&idx=1&sn=0b759559ef256988101c2493d0c98f65&chksm=bde561098a92e81f81189282d45a9cbeb0cd01747778e3570766e93379b3b594f2b1f72a4ea1&mpshare=1&scene=23&srcid=0703HEIsTBTZqtbxurETBbx5#rd

 

 

http://1037406792.scene.eqh5.cn/s/1MCiOlyr?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