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开展财务票据清查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促进医院规范管理,计财处开展了财务票据自查及聘请会计中介机构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对近三年全院财务报销票据进行全面清查、开展专项检查。

 

       2015年12月底,计财处开展了财务票据自查自纠。党委书记付宏宇、副院长赵心臣、计财处处长廖幼文和全体计财工作人员连续三天加班,按照武汉大学《关于对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关于对自然科学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对学校管理工作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对2012年12月以来的全院财务票据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


alt

 

       2015年12月底及2016年1月,我院聘请了会计中介机构对近三年全院财务报销票据进行为期28天的全面清查。对2012年12月初至2015年12月底期间发生的财务报销票据进行检查清理。重点对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报销“四要素”不全,同城接待,接待工作中报销住宿费发票,礼品、副食、办公用品等发票报账,报销门票、旅游费等违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酬金及津补贴发放,办班办会开支,科研经费管理,劳务费、咨询费、讲课费领取情况等进行专项清理和检查。


alt


       本次计财处财务票据自查及聘请会计中介机构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共计查阅会计凭证1000余本,对医院本部、院外门诊部近三年的财务报销凭据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不规范的财务报销情况将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以此次清查整改为契机,计财处将增强预算约束,厉行节俭节约,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促进医院规范管理。

 

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