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晋升高级职称聘任条件的公示

关于增补晋升高级职称聘任条件的公示

 

根据我院20122013年职称评审会讨论通过决议,在武汉大学相关职称晋升文件规定的基础之上,从2014年起申报晋升高级职称者特此增补如下聘任条件:

一、任职资历条件(详见附件)

二、更新的临床开拓性贡献(详见附件)

三、医疗增补条件,其中包括各临床科室提交的病例标准(详见附件)

四、教学增补条件(详见附件)

五、科研增补条件(详见附件)

 

注:1、医疗条件中所需的临床病例资料,申报者需提供原始病历号(如涉及辅助检查需提供原始单号);申报者展示的病例内容中如果有他人完成的部分必须标注出来,不标注的统一视为本人完成,一旦查出虚假伪造,取消2年申报资格。

2、医疗条件中新增的有关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包括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统一计入医疗教育学分卡,以备申报时统计查证。

3、以上所有增补修订条件公示期为一个月(2014429日——2014528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方式反馈至人事处。

 

 

附件:

2012-2013年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增补意见汇总(医教研).rar

各临床科室病例标准.rar

武大相关文件(供参考).rar

 

 

人事处

201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