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师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招聘工作安排,我院将对2013年度应聘我院行政岗位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查。

请报名应聘我院医师岗位的人员,于3月26日(下周二)上午,到我院人事处

(2号楼15楼)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者请携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另,应届毕业生需要携带毕身份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往届毕业生需要携带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

凡未来参加资格审查者,一律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武汉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

201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