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学院2013年接受推免生工作细则

一、成立接受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委员会

成员名单:略

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所在学校为全国重点高校,并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院年级、专业前茅,专业必修成绩均为几个以上,获得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6月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422分以上;雅思成绩6.5分以上;TOFEL成绩550分以上);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4.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纪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申请材料

   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可下载此表);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由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3.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教务部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同时登录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基本信息。

四、申请办法

   1.申请者请于2012910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达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科研办公室吕琳老师收,邮编430079以便审查。

   2.符合申请条件者请于2012913-14日在学院进行复试,择优录取,复试费100/生,不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录取资格。

.复试方式

按口腔一级学科统一进行综合面试。面试将由学院组织复试考核委员会实施。

主要考察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心理测试

3.专业素质和潜力

4.综合素质和能力

六、录取

1.初录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三天内在我院主页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我校研招办寄发正式接收函。

2.推免生须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网上报名(从原所在学校取得推免生校验码,并选择原所在学校为报考点)和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网报和确认手续者不能录取。

    3.推免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20前寄到我院,以确认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

    

七、有关政策

  1.所有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可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2.国内高水平大学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成绩在原校本专业排名前10%者,学校将为其颁发武汉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3.优先推荐免试生进行国际联合培养。

  4.推免生可优先申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八、其它事项

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

                                            20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