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颌系统重建与再生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6年度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为推动口颌系统重建与再生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促进实验室开放交流,汇聚杰出英才,产出精尖成果,现面向全国科技工作者设立开放课题基金。从事口腔医学及相关研究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向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资助金额视研究内容而定,一般为6~10万元/项,资助年限为2年,热忱欢迎全国科技工作者积极申报。
现将2026年度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公布如下:
一、研究内容
(1)口颌系统损伤与重建研究
(2)口颌系统发育和再生研究
(3)口颌系统重建与再生材料研究
(4)口颌系统重建与再生数字化技术研究
二、申请要求
1、申请者主要为外单位的科研人员(空军军医大学西安分室以及武汉大学武汉分室以外的研究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应征得导师同意并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课题资助后的工作期限可以至课题资助期满。否则,实验室不受理在站博士后的课题申请。
2、申请者应根据实验室的支持内容,以其中一项为核心申报开放课题,课题名称自定。
3、申请者须联合实验室西安分室或武汉分室科研人员共同申报。
4、申请者须按规定提交《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申请书模板详见文末附件)。
5、本年度课题重点支持:①AI驱动的应用研究或基础研究(以AI为课题的关键策略或技术支撑)、②具有显著创新理念的基础研究、③具有明确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或转化研究、④具有实质性跨学科理念或技术的交叉研究,鼓励实验室-企业联合申请课题。
6、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须学术信誉良好,无科研失信记录,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项目组成员必须3人以上,且职称、学历分布合理。
7、承担或参与过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给予优先支持。
三、受理与审批
1、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需提交材料:(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打印A4纸简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室内联合申报人递交至对应实验室管理办公室;(2)申请书电子版(完整版和盲版word文件各1份,命名格式:申请人姓名(联合申报人姓名)+单位+课题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
3、实验室组织项目形式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不符合课题指南资助范围;
(3)申请经费超过申请规定,且不愿意调减的;
(4)申请者已获开放课题资助,尚未结题的;
(5)申请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4、实验室组织专家通过书面评议的方式对申请项目进行函审,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批准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
四、经费管理
1、课题立项后,经费将拨至室内联合申报人名下,严格按任务书预算规定执行。
2、结题验收时,经费执行率应达到75%以上,如课题经费执行率未达标者,将在实验室内对课题负责人及其联合申报人予以通报。
五、成果管理
1、依托开放课题基金获得的所有科技成果由实验室和申请人员共同享有。在发表文章和申报成果时,须按规定标注“口颌系统重建与再生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字样,并注明资助项目编号。在结题验收时,须发表至少1篇与资助项目紧密相关的SCI收录文章,并署名“口颌系统重建与再生全国重点实验室(State Key Laboratory of Oral & Maxillofacial Reconstruction and Regeneration)”为第一完成单位。未标注或未署名的课题不予验收,课题验收结果将通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2、以转化应用研究为主的课题,申请人可以以科研样品、原理样机源代码、软件、标准/规范、医疗器械注册证等进行结题申请,经评审专家组评定合格后,予以结题。
六、联系方式
1、西安分室
联系人:高老师 029-84772856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45号
2、武汉分室
联系人:覃老师 027-87686268
邮箱:qinhuiling@whu.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37号
附件:1.口颌系统重建与再生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
2.口颌系统重建与再生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