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武汉大学和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象为我院临床教学人员。提供由所属医院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两年内承担临床教学任务(课表)及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的相关证明(加盖医院教务部门公章)。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8:30后,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照首页“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二)材料审核及报送

1.单位审核:2026年9月14日起,截至时间为9月17日。

申请人备齐申报材料后提交至医院人事处,医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整理。

2.申报材料清单(博士学位申报人员无需提供第3、4、6项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请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4)《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湖北省教师资格体检表1份(附件1),需要是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报告(体检表需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附上血液化验单、心电图单);若有一年内的二级以上医院其他体检结果,有医生签名,并注明“体检合格”,且包含省资格认定体检表内所有检查项目的,可视为有效。

特别提示:学校将于2026年7月7日至7月18日在文理学部校医院开展教师资格认定集中体检。申请人可提前下载附件1《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双面打印并粘贴一寸登记照后参与现场体检;也可使用2025年9月1日后的教职工体检报告到校医院体检中心办理认定。使用既往体检报告须涵盖教师资格证认定全部体检项目,如有缺项,须重新按教师资格体检表要求进行体检。请相关人员按时完成体检认定。

(6)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表各1份,附件2)。

(7)由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两年内教学任务(课表)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辅导员教学任务可由学工部门提供(加盖公章)。

(8)学校出具的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聘用合同或教师岗位调令或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一份;辅导员岗位同教师岗位。

(9)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微信关注公众号“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外省户籍人员关注微信公众号需改为“本省名称+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在“微警务”无犯罪业务模块申请办理,常规办理周期为3个工作日。

(10)《武汉大学新教工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工作单位”统一填写“武汉大学”,须使用学校全称,不得随意增减、修改字样;因填报不规范、信息不完整导致无法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任教学科需选择至具体子学科,带“类”学科不予认定,学科大类可展开目录细化选择;专职辅导员任教学科仅限选择“思想政治教育”。

(三)申请人还需提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照片请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版一致),背后注明单位及姓名。

(四)所有申报表格详见对应附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张,全套材料按清单顺序整理装订、规范收纳。

四、证书颁发说明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湖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统一制作发放《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预计次年4月前完成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