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参加湖北省第十五批“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引导优秀青年人才向产业和基层一线柔性流动。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6年工作要点》安排,省委人才办、共青团湖北省委决定选派第十五批“博士服务团”成员到基层服务锻炼。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时间
2026年7月—2027年7月,服务期限1年。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优良,专业能力突出,工作作风务实,自愿扎根基层、热心基层服务工作。
2.已取得博士学位,专业方向与服务岗位相匹配,发展潜力良好。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可酌情放宽。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积极踊跃报名。有意向人员请自行下载相关附件材料,认真填写《第十五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及《第十五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汇总表》,并于2026年6月15日17:00前报送至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