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宗旨,严格按照招生细则和招生指标进行录取。为做到“增强服务意识,以考生为本”,做好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招生工作。

2.组成考核专家组,实行集体负责制,负责具体综合考核工作。

二、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核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大学(及硕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学生证、所在学校培养单位开具的毕业证明、大学(及硕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的原件。需提供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

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复试时间:

5月18日:

下午 15:00-16:00:报到、资格审核

519

上午 9:30专业考试

下午 14:30综合面试

三、复试内容和成绩核算

  主要考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运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表达能力、培养潜力等。

  复试由专业考试、综合面试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的总评成绩作为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初试综合测试成绩占总评成绩30%,复试专业考试成绩占40%,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占30%。

  总评成绩=初试综合测试成绩/150×100×30%+复试专业考试成绩×40%+复试综合面试成绩×30%

四、录取

  我院按一级学科(口腔医学)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束后,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依据总评成绩按报考专业(口腔医学)排名,由高到低择优拟录取前8名;博士考生按报考专业(口腔医学)排名,秉持宁缺毋滥原则录取。总评成绩或复试任一科目不合格(合格线为 60 分)者不予录取。

  录取后通过线上师生双选确定研究方向,培养期间不得变更研究方向及规范化培训基地方向。

五、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7-87686105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电子邮箱:yuwy@whu.edu.cn

复试QQ群:1098729954

请复试考生尽快实名加群,后续相关通知将在QQ群中发布。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6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