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潭院区扩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金银潭院区扩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232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大学口腔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完成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配套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提供工程质量保修(含缺陷责任期服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金银潭院区扩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项目经理需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2100830202621417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616号和璟国际405室)获取。采购文件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至时间:20262271430

递交方式: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616号和璟国际四楼409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启

时间:20262271430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616号和璟国际四楼409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人:武汉大学口腔医院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37

  人:朱可

话:027-876861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616号和璟国际405

  人:谢明、温迪雅、付裕

联系电话:027-88166758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