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武汉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所有专业(100300口腔医学,105200口腔医学)均接收推免生(不接收跨一级学科考生)。接收推免生人数68人左右(含我院“5+3一体化”学生37人)。根据考生生源情况,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统筹考虑,可对接收推免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将于推免工作结束后在我院网站公布。
类别 |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名称 |
科学学位 | 100300口腔医学 | 口腔生物学 |
牙体牙髓病学 | ||
牙周病学 | ||
口腔黏膜病学 | ||
儿童口腔医学 | ||
口腔修复学 | ||
口腔种植学 | ||
口腔正畸学 |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
专业学位 | 105200口腔医学 | 牙体牙髓病学 |
牙周病学 | ||
口腔黏膜病学 | ||
儿童口腔医学 | ||
口腔预防医学 | ||
口腔全科学 | ||
口腔修复学 | ||
口腔种植学 | ||
口腔正畸学 |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
口腔组织病理学 | ||
口腔颌面影像学 |
二、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三)对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对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接收推免生程序
(一)“推免服务系统”的注册与填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是全国统一的推免工作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推免生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二)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我院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遴选复试考生,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
(三)复试
我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灵活安排复试时间及复试形式。不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待录取通知
我院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我校审核通过后,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将视为放弃待录取。
我院将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择优接收考生。达到接收目标即停止接收工作。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推免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相关政策
通过我院2026年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须在9月22日中午12:00前进入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推免生,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与推免预报名时确定的专业及研究方向一致,且服从研究方向调剂,在接收计划内可优先接收为我院2026年推免生,额满即止。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院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信息公开
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届时请考生登录武汉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s://www.whuss.com)查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院科研办公室实名反映(电子邮箱:yuwy@whu.edu.cn 电话:027-87686105)。
六、联系与咨询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咨询QQ群:838025735
咨询电话:027-87686105(工作时间接听)
七、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