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宗旨,严格按照招生细则和招生指标进行录取。为做到“增强服务意识,以考生为本”,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付宏宇、尚政军

   成员:何小华、马博懿、程勇、孟柳燕、张玉峰、廖幼文、陈刚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2.复试小组组成及职责

   我院将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不少于5人。

3.监督巡视机制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建立监督巡视机制,在考试过程中,接受招生领导小组和纪委监管并指导,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核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大学(及硕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学生证、所在学校培养单位开具的毕业证明、大学(及硕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并将以上材料生成一个PDF文件514日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yuwy@whu.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为:港澳台考生材料-姓名。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

  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使用手机线上考试系统“国家医学电子书包”进行专业考试,“腾讯会议”作为综合面试平台,“钉钉”作为监考平台,“QQ”作为备选平台。

   复试时间:

   5月20

   上午 9:00专业考试

   下午 14:30综合面试

三、复试内容和成绩核算

  主要考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运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表达能力、培养潜力等。

  复试由专业考试、综合面试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专业考试以手机线上考试系统“国家医学电子书包 APP”为实施工具,以客观题为主要考核形式。综合面试考生先进行英文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后回答考官问题。

  考试的总评成绩作为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初试综合测试成绩占总评成绩30%,复试专业考试成绩占40%,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占30%。

  总评成绩=初试综合测试成绩/150×100×30%+复试专业考试成绩×40%+复试综合面试成绩×30%

四、复试要求及考前准备

  考生考试过程中不得佩戴口罩,不得中途离场。复试前,考生需手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正面放在胸前面对摄像头保持三秒,并手持面对摄像头环绕360度,确保复试空间没有其他无关人员。复试时,考生应距电脑屏幕1米,保持双手在双监考机画面中显示,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复试前应做好以下准备:   

1.提前选好远程复试场所,复试场所应选择光线明亮、相对独立、整洁的空间。桌上没有与复试无关的物品,如书籍、水杯、眼镜等;

2.提前准备好三台设备,在专业考试中一台用于考试、两台用于监考。综合面试,一台设备作为第一屏幕,用远程复试,一台设备作为第二屏幕,用于监考。设备需使用支架固定,确保设备的摄像头和麦克运行正常,并调整好摄像角度。如使用手机,请提前充满电,并将电话设置为“免打扰模式”,避免无关人员干扰;

3.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钉钉”和“QQ”、“国家医学电子书包”四个软件;

4.提前测试调试好网络,避免复试过程中掉线、断网等情况。建议采用有线宽带连接进行面试;

5.提前准备空白A4纸和笔;

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环境视频断线(黑屏、或白屏)时,由考官决定是否提醒考生处置。作为预防措施,考生需使用较新型号的手机或电脑;

2.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晕场或突发疾病的,若经简易处理后可继续考试的,可继续复试。若身体突发疾病难以坚持者,应退场治疗。

3.如对考生身份有怀疑,复试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电子版及考场现场表现或录像仔细鉴别,核实情况。如确系代考,将按《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录在册,报武汉大学研究生硕士招生办;

六、录取

  我院按照一级学科(口腔医学)招生,复试结束后,依据总评成绩,按报考专业(口腔医学)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纳入前8报考攻读硕士学位考生进入学生导师双选环节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按照报考专业(口腔医学)排名,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纳入学生导师双选环节。总评成绩不合格,或复试科目任意一门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我院将向进入学生导师双选环节考生公布招生导师名单及其研究方向,考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双选成功后依次拟录取为我院研究生。

  录取后,在培养阶段不能更换研究方向和规范化培训基地方向。

七、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7-87686105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电子邮箱:yuwy@whu.edu.cn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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