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管理改革,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口腔医学专业本科生转学院工作,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院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4〕28号)、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转学院学生的基本条件
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院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5年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工作的通知》,学生转学院的基本条件为:
(一)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二)已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二年级及以下的学生;
(三)了解转入学院专业基本情况,对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学院:
(一)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
(二)戏剧影视文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等单列专业的学生,其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类专业录取最低分者的;
(三)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招生入学专业,除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外不得变更;
(四)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
(五)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六)与学院签订不能转学院协议的;
(七)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八)其他根据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除此之外,申请转入口腔医学院的学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大一年级医学、理工类学生;
(二)热爱医学,愿意为促进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学习;
(三)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无色盲、色弱、听力或嗅觉障碍。
二、转学院人数设置
(一)转出人数:不设上限。
(二)拟接收人数:学校成立学生规模审核小组,根据口腔医学专业的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拟接收人数,由学校统一公布。
(三)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拟接收人数时,学部内的原则上全部接收,跨学部的可组织考核,对严重不符合学术要求的拒绝接收。报名人数大于拟接收人数时,可组织考核,遴选接收符合一定学术要求的学生。
三、转学院工作时间及具体办理程序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至第三周,逾期不再受理。
(一)转入流程
(1)2025年2月17日至2月18日,学生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线上提交转学院申请。学生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两项附件:本人高考成绩(官方途径查询结果)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须包含加权平均绩点,盖有武汉大学成绩单专用章)。
(2)2025年2月19日,转出学院线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学院申请。
(3)2025年2月20日至2月26日,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成绩由高考成绩项得分(10%)、绩点项得分(20%)、笔试成绩(30%)和面试成绩(40%)四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医学人文及口腔医学的基本知识和发展史等相关知识;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特长、转学院目的和动机、对口腔医学专业的认识和学习计划等。学生需制作英文PPT对个人基本情况及上述考察内容采用中文进行汇报,时长不超过5分钟。汇报结束后,通过中英文混合的问答形式对学生进行全面考察。具体考试信息待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官网(https://www.whuss.com/)通知。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名单将在武大口腔官网予以公示,最终转入名单请以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官网公示为准。
(4)2025年2月27日,口腔医学院教学秘书线上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报送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审批。
(5)2025年2月28日至3月6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学院的学生名单。
(6)2025年3月7日,口腔医学院教学秘书根据获准转学院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学院的有关手续。
(二)转出流程
(1)2025年2月17日至2月18日,学生线上提交转学院申请。
(2)2025年2月19日,口腔医学院线上审批。
四、其他说明
(一)学生应充分考虑本人的兴趣、专长及转学院控制计划数,严肃认真地对待此次转学院工作。转学院志愿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转入学院一经确定,不得更换或撤销。
(二)经批准转入口腔医学院的学生,需按口腔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学生转学院前已修完的课程,如果与口腔医学专业要求修读的课程符合课程替换规则(武汉大学《关于规范课程替换要求的通知》武大本函〔2021〕154号、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成绩和课程替换管理的通知》武大本函〔2023〕71号),可按照相关规定替换而不必重修。对于转入前已经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重新修读。转入口腔医学院学生的课程和学分认定工作由口腔医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所有。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5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