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5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付宏宇 尚政军
成员:何小华 马博懿 程勇 孟柳燕 张玉峰 廖幼文 陈刚
二、接收推免生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所有专业(100300口腔医学,105200口腔医学)均接收推免生(不接收跨一级学科考生)。接收推免生人数75人左右(含我院“5+3一体化”学生43人)。根据考生生源情况,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统筹考虑,可对接收推免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将于推免结束后在本院网站公布,为统考考生报名提供参考。
类别 |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名称 |
科学学位 | 100300口腔医学 | 口腔组织病理学 |
口腔生物学 | ||
牙体牙髓病学 | ||
牙周病学 | ||
口腔黏膜病学 | ||
儿童口腔医学 | ||
口腔修复学 | ||
口腔种植学 | ||
口腔正畸学 |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
专业学位 | 105200口腔医学 | 牙体牙髓病学 |
牙周病学 | ||
口腔黏膜病学 | ||
儿童口腔医学 | ||
口腔预防医学 | ||
口腔全科 | ||
口腔修复学 | ||
口腔种植学 | ||
口腔正畸学 |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
口腔组织病理学 | ||
口腔颌面影像学 |
三、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取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3.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4. 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
1.“推免服务系统”的注册与填报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9月29日推免系统开放后我院即启动接收流程,建议有意向的考生系统开通后尽快填报。推免生可通过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需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我院采取线上形式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的学生进行线上面试,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
3. 复试
我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灵活安排复试时间及复试形式。不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待录取通知
我院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应接收待录取的通知,将视为放弃待录取。
我院将按照接收推免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对学生进行接收。达到学校接收目标即停止接收工作,请广大考生珍惜机会。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2.相关政策
通过我院2025年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须在9月29号上午9:30点前进入教育部推免系统报考我院推免生,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与推免预报名时确定的专业及研究方向一致,且服从研究方向调剂,在接收计划内可优先接收为我院2025年推免生,额满即止。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院的,视为放弃资格。
六、信息公开
接收推免生的结果将公示7个工作日,届时请考生登录武汉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s://www.whuss.com/)查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科研办实名反映(电子邮箱:yuwy@whu.edu.cn电话:027--87686105)。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当年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告》。本实施细则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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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