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学院关于推报武汉大学2023-2024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口腔医学院全体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服务的意见》(武大学工字〔2019〕35 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一学年来的成绩和经验,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表彰奖励在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中热心助人、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学生积极分子,不断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我院推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报对象

       全院在籍学生(含本科生与研究生)


二、推报名额

       本科生1人,研究生2人


三、推报条件

       1.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努力,成绩良好;

       2. 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3. 乐观进取,关爱同学,积极为同学服务;

       4. 获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举办的学生骨干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结业证书,或在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推报程序

1. 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认真总结一年来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发挥的作用的基础上,填写《武汉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审批表》(附件1)及《武汉大学2023-2024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附件2),连同学生骨干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说明在哪次心理危机干预事件/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起何种关键作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于4月3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wdkqxgb@163.com

2. 班级评议

       申请人所任职班级根据申请人班级工作开展成绩和个人表现进行民主评议,要求班级成员2/3以上参与评议,1/2以上同意推荐可参与推报,班级评议结果于5月7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wdkqxgb@163.com

3. 学院审核报送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填写《武汉大学2023-2024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将材料一并报送心理中心复审。


五、评选要求

       各班要在认真总结一年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推报活动,既充分总结成绩,又深入分析问题。

       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认真组织评选,真正把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推荐出来,严格审核,宁缺勿滥。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3971042124

       电子邮箱:wdkqxgb@163.com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