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口腔医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付宏宇、尚政军

  成员:江应安、陈智赵心臣、程勇、廖幼文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录取工作。

2. 学院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付宏宇、尚政军

  副组长:江应安、陈智 

  成员:赵心臣、程勇、廖幼文

  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综合考核工作。

3.考核专家小组组成及职责

  考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由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具体完成对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对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提出同意拟录取、建议调剂和不同意拟录取等意见。

4.监督巡视小组及职责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成立监督巡视小组。在考试过程中,招生领导小组和纪委进行巡视、监管。

  严防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院拟招博士研究生总计划招收指标(不含专项计划):39人(含人才专项),其中学术学位25人(含硕博连读15人),专业学位14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公开招录合计24人。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指标1人,与专业学位博士一起参加综合面试,单独考核录取。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2年不集中举行外国语综合水平笔试,原应参加外国语笔试考生的外语水平由报考专业直接进行材料审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认定为外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分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5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 8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

3.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或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高校);

4.能够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材料。

  我院根据考生的递交材料进行了考察,所有考生均达到我院外语水平合格要求。


四、确定候选人

(一)评议内容及评分:

1.教育背景(10分);

2.英文个人陈述(10分); 

3.相关成绩(20分); 

4.科研能力(30分);

5.研究方向一致性(30分); 


(二)确定候选人要求

  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根据五项总评成绩(累计100分),按照得分对报考统一专业的申请者排序,据此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不含硕博连读学生)1:2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公示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并将候选人审核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五、资格审查:

  考生将相关资料发送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审查:

1. 邮件地址:yuwy@whu.edu.cn

2. 发送截止日期:2022年4月24日

3. 发送邮件标题为:“博士综合考试:报考专业-姓名”

4. 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证明:

  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其中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或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学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

(3)网报系统中打印《武汉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电子扫描件;

(4)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参加综合考承诺书》(见附件)扫描件;

以上(1)、(2)、(3)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资格审查-报考专业-姓名”;第(4)项单独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承诺书-报考专业-姓名。


5.综合考试资料:提交一份英文个人陈述(personal statement)

  单独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英文个人陈述-姓名”

  学院将安排专人核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入学前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六、综合考核

(一)考核形式及时间

形式: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使用腾讯会议、钉钉和微信三个平台,腾讯会议作为主面试平台,钉钉作为监考平台,微信作为备选平台。

时间:2022年5月10日

(二)考核内容

  学院按报考专业组织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设置体现口腔医学特色的考核测试方法,对考生外语水平、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采用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共计100分。

综合考核按报考类别分为:

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外语水平考核+学术素养考核+培养潜质考核+学术道德考核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外语水平考核+学术素养/临床水平考核+培养潜质考核+学术道德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 外语水平考核:英文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

2. 学术素养考核:采用PowerPoint报告,内容包括本人学习经历、科研经历与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进展、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和预期成果。(PowerPoint报告须用英文汇报,8分钟以内)

3. 临床技能考核: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上述第2点中“科研经历与成果”可以临床病例等形式汇报临床经历和临床研究成果,或病例与科研成果相结合的汇报形式,第2点中其他要求不变。如申请人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按上述第2点要求汇报。 

4. 培养潜质考核:结合候选人学术或临床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5. 学术道德考核:考生从相关案例中选择一个案例,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回答考官提问。通过问答形式,重点对候选人学术道德、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2分钟以内)


七、成绩评定

1、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成绩核算:

  各项考核均为百分制;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10%+学术素养考核成绩*40%+培养潜质考核成绩*40%+学术道德考核成绩*10%;

2、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10%+学术素养/临床水平考核成绩*40%+培养潜质考核成绩*40%+学术道德考核成绩*10%;

  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考核要求及考前准备

  考生考试过程中不得佩戴口罩、耳机,不得中途离场。考核前,考生需手持身份证正面放在胸前面对摄像头保持三秒,并手持面对摄像头环绕360度,确保考核空间没有其他无关人员。考核时,考生应距离电脑屏幕1米距离,保持双手在双屏幕中显示,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考核前应做好以下准备:

1.  提前选好远程考核场所,考核场所应选择光线明亮、相对独立、整洁的空间。桌上没有与考核无关的物品,如书籍、水杯、眼镜等;

2.  提前准备好2个设备,如电脑与手机各1部或2部手机,一台设备作为第一屏幕,用远程考核,一台设备作为第二屏幕,用于监考。设备需使用支架固定,确保设备的摄像头和麦克运行正常,并调整好摄像角度并。如使用手机,请提前充满电,并将电话设置为“免打扰模式”,避免无关人员干扰。

3.  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钉钉”和“微信”三个软件,“腾讯会议”用于远程考核,“钉钉”件用于考试监控,“微信”作为备用。

4.  提前测试调试好网络,避免考核过程中掉线、断网等情况。建议采用有线宽带连接(非Wifi)进行面试。

5.  提前准备多张空白A4纸和笔;

6.  提前参加网络测试,网络测试通知将另行发布。


、偶发事件处理

1. 环境视频断线(黑屏、或白屏)时,由考官决定是否提醒考生处置。作为预防措施,考生需使用较新型号的手机或电脑,确保该手机在一个稳固的位置,最大程度减少第二部设备问题的风险。

2.如对考生身份有怀疑,考核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电子版及考场现场表现或录像仔细鉴别,核实情况。如确系代考,将按《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录在册,报武汉大学研究生硕士招生办。

3.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晕场或突发疾病的,若经简易处理后可继续考试的,可继续考核。若身体突发疾病难以坚持者,应退场治疗。请考生做好准备,原则上面试期间不允许上厕所。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

  初录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十一、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二、录取原则及奖学金

  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总评成绩,按专业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或综合考核科目任意一门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奖学金情况详见《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三、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科研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7-87686105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电子邮箱:yuwy@whu.edu.cn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电话 027-68754920(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wdyz@whu.edu.cn




武汉大学口腔医院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