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口腔医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根据《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质量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21]7号)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博士生培养关键环节管理,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现就组织开展我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的对象

    预答辩是我校博士生培养方案中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所有拟申请博士学位者须参加至少两轮学位论文预答辩。

二、预答辩的时间

    第一轮预答辩:每年12月份。

    第二轮预答辩:每年上半年申请毕业博士的预答辩应在3月底之前完成每年下半年申请毕业博士的预答辩应在11月份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可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变动

根据课题组和导师意见,可开展第三轮预答辩,答辩要求同第二轮。

三、预答辩的程序及要求

(一)第一轮预答辩

    1、第一轮预答辩由科研办统一组织,由8-12名评委专家组成预答辩专家组。

    2、全程英文答辩及英文回答专家组提问。

    3、预答辩专家组对博士生汇报内容的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进行评估,同时考察博士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英语表达水平。

(二)第二轮预答辩

    1、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阅认可后,提出预答辩申请。

    2、预答辩专家组由3—5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

    3、第二轮预答辩应提前五天,填写第二轮预答辩安排表格,并将表格发到科研办备案。

    4、第二轮预答辩按照正式答辩的一般程序进行。第二轮博士生预答辩应提前将完成好的学位论文提交预答辩小组成员审阅,并在预答辩会上重点汇报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5、预答辩小组对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和质量把关,重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学位论文进行综合评价排序,做出通过、暂缓通过或不通过预答辩的决议

    6、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并提交学位论文修改详细说明后,才能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暂缓通过和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须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可申请参加下一次的预答辩,待通过后方能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

    7、第二轮预答辩工作结束后,学生将《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1)交至班长处

口腔医学院科研办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