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1年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拟申报人选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才〔2021〕3号),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党委常委会审议等程序,同意刘欢同志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五日(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3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