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享受省政府专项特殊津贴专家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特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申报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62号),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征求我院纪委和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黄翠同志为2021年度享受省政府专项特殊津贴专家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一周(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3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人事处。




武汉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