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宗旨,严格按照招生细则和招生指标进行录取。为做到“增强服务意识,以考生为本”,切实做好2021年我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边专 付宏宇

成员:侯祚勇陈 智 赵心臣程勇尚政军  廖幼文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2.复试小组组成及职责

以专业方向为单位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不少于5人,另安排记录员2名现场记录,协助组长工作。

3. 成立监督巡视机制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成立监督巡视机制,在考试过程中,招生领导小组和纪委巡视、监管并指导,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招生数

推免接收 数

上线数

(含夏令营,不含少干)

复试比例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学术学位

100301口腔基础医学

100302口腔临床医学

60

60

190


340

32

4

34

1:1.27

专业学位

105200口腔医学

60

60

220


360

76

55

28

合计






108

59

62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参加2020年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暑期夏令营并取得优秀营员资格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报考专业及方向与暑期夏令营专业方向一致,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相应复试分数线”, 且服从专业方向调剂,经体检合格,可录取免复试。


四、复试安排

1、考生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报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进行资格审核,工作人员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报到及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复试时间及形式:

报到及资格审查:3月28日(周日)13:30--16:30 

报到地点:口腔医学院科研办公室(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2号楼14楼会议室)

复试:3月29日(周一)全天 复试形式全部采用现场复试

上午8:00---11:30 学术学位考生:《口腔生物学》

专业学位考生:临床技能操作

下午1:30---5:30 第一轮综合面试

6:30---9:30 第二轮综合面试

复试考试详细安排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复试内容和成绩核算

 主要考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表达能力、培养潜力等。

 复试科目包括专业考试科学学位考生口腔生物学专业学位考生考临床技能操作)、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及综合能力测试)。每门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计算,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 学术学位考生口腔生物学专业课笔试

2. 专业学位考生的临床技能操作考试,通过放射阅片、接诊病人、口腔临床基本技能操作等方式考察考生专业能力;

3.综合面试的形式是结构化面试

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方向形成考核小组考生进入考场后,首先考生作2分钟以内英文自我介绍,随后主考官请考生随机抽选英语考试题目,考生抽选题目后可以备考一分钟,随后考生针对抽选题目的内容现场用英语作答。在专业能力面试上学术型考生注重考察考生的学业知识、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专业学位考生以病例分析形式注重考察专业能力素质和临床思维能力,考官英语提问,考生英语回答,考官中文提问,考生中文回答,考官根据考生情况打分。

4.第一轮复试结束后,总评成绩排序不在一志愿报考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范围内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有剩余计划的专业研究方向,落选考生在规定时间完成意向的方向选择并参加第二轮综合面试。

参加第二轮面试考生根据其初试、专业考试及第二轮综合面试的成绩按照总评计算公式折算最终成绩,在剩余计划范围内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成绩核算计算公式为:

 在初、复试综合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综合成绩占50%(其中专业成绩占25%,综合面试成绩占25%)。初复试总评成绩排序作为录取与否的依据。

 每门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考试*50% +综合面试*50%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综合成绩×50%

 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为合格)

 每个复试小组将设置专人对各项成绩原始记录、核算过程及最终结果等进行比对、复核,确认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


六、调剂政策及调剂复试

请后续详见调剂公告


七、疫情防控

我院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实施,要成立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由学院班子成员担任负责人。考试过程中将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工作,所有工作场地每天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预备好充足的防护用品供工作人员使用。要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科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

考试过程中考官或者工作人员突发身体不适。立即请备选人员顶上,不适人员退场就医。

我院采取现场复试,若复试前三天考生出现发烧等疑似症状,将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复试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的方式。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考生的现实表现材料,需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印章。


九、体检

考虑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原则及奖学金

 依据总评成绩,按专业研究方向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或复试科目任意一门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复试录取后,各学科考生填报导师志愿,与导师双向选择。

 奖学金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行。


十一、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 027-87686105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科研办公室)

 请在法定工作日内(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拨打

 Emailchensw@whu.edu.cn  

       复试考试QQ群:683261756(请上线考生务必实名申请,尽快加入)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电话 027-68754125 


附件一: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