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口腔医院货物、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需对货物、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参选。

一、项目名称:武汉大学口腔医院货物、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内容:遴选实力强、业绩佳、服务好的招标采购代理公司,承担我院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服务期三年。(项目服务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按规定办理)

三、投标人的必要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招标(已备案注册)、工程招标(已备案注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已备案注册);

3、为便于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只接受办公地点及人员社保在武汉市区内的代理机构报名(提供近3个月员工武汉市社保缴纳证明及公司近3个月纳税缴纳证明或纳税申报证明材料);

4、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遴选。

5、近三年(以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遴选;在采购与招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的不得参加遴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四、投标事项:

1、遴选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5日,每天上午8: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携带报名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含近3个月纳税缴纳证明或纳税申报证明材料);
  3. 政府采购、国际招标、工程招标代理证明材料;
  4. 公司人员情况表(含武汉市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提供的文件。

2、遴选文件领取地点:武汉大学口腔医院院务处

3、遴选时间:2021年3月12日14:00(北京时间)

4、遴选地点:武汉大学口腔医院1号楼9楼会议室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遴选申请书出席开标会


递交遴选申请书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件(除遴选申请书外另准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大学口腔医院

联系人:朱可

联系电话:027-87686160

武汉大学口腔医院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