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 教育项目的通知

临床科/部门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0〕12号,附件1)文件要求,我院将启动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2020年8月1日至8月25日;

备案项目:2020年7月22日至2021年1月15日;

新项目纸质提交:2020年8月19日至8月26


二、申报途径

网上申报网址:http://cmegsb.cma.org.cn“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导出最终版本的申请书,交毕教办,由毕教办统一上报省级部门。


三、相关要求 

我院2021年国家级继教项目数量由省级部门决定,不包括备案项目申报。新上报的项目将由湖北省医学评价与继续教育办公室继续教育部进行评审,新项目评审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5日,备案项目评审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至30日。通过评审的项目由继教部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未通过的项目系统内状态为“待处理”。

2021年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按照《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 

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执行。

(三)提交纸质版的项目申请表必须是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里导出,带有项目编号和底纹的版本,一式三份(签名请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A4纸正反打印。


四、注意事项 

(一)2021年全继委办公室继续施行项目执行情况与项目申报挂钩的管理措施。

(二)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殊性,因受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 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面授项目,可根据需要,申请 2021年备案项目,项目申报备案只可进行一次。

(三)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及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弢、潘磊

联系电话:027-87686228

联系地址:武汉大学口腔医院2号楼14楼毕业后医学教育办公室

六、文件公布 

1.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0〕12号) 

2.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武汉大学口腔医院

毕业后教育办公室

2020731